哈尔滨中院“远程视频法庭” 提升审判质效 促进阳光审判

06.08.2015  19:09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首起减刑案件

        “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建议书、法庭询问检察机关及服刑人员对建议书的意见…服刑人员发表意见、检察机关发表意见并向服刑人员提问、法庭向服刑人员提问”,每一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着,90分钟后,随着一声法锤,审判长宣布哈尔滨监狱报送的罪犯王某某、张某、李某某三起减刑案件庭审结束,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当法官离开后,却未见罪犯被带出法庭。其实,这三名被减刑罪犯尚在几公里外的哈尔滨监狱内,这次庭审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的首起减刑案件。

        据了解,哈尔滨中院负责省、市九所监狱的减刑假释工作,每年需审理此类案件6000余件。近年来,随着最高法院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出台,越来越多的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受监狱严格的管理规定限制,只有少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代表能够进入监狱旁听庭审,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案多人少、审判任务繁重、程序繁琐等问题也非常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哈尔滨中院以“信息化审判”思维为引领,借助科技力量,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探索,打造了一套以法院为中心,辐射辖区九所监狱的远程开庭网络审判模式。随着远程开庭系统的全面启用,法官、执行机关、检察机关,罪犯如同在法庭实际庭审现场一样,进行调查、举证、陈述等相关庭审工作,虽然不在同一法庭内,同样能保证庭审活动严谨规范,井然有序。远程庭审系统的启用,不仅节省了审判及旁听人员监狱开庭往返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避免了审判人员及其他旁听庭审人员在监狱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节省了狱内开庭所需的安全保卫警力资源。在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又提高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公开透明和接受社会监督的程度,标志着哈尔滨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向提升审判质效、促进阳光审判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