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健身房不补会员时长,合理吗? ——

29.03.2020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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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0   健身房不补会员时长,合理吗?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学财  

      众所周知,在疫情影响下,所有健身场馆均处于“关门”状态,按照目前的形势,各地健身场所开业时间有极大的可能会继续顺延。即使开业了,健身者要真正“动起来”,恢复到往年同期健身人数,也得需要疫情防控态势来确定。当前,健身房和健身者均面临您所遇到的问题:健身场所不能营业,健身者也不能前去健身,健身房称适用不可抗力原则,这是没错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该法第10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法律上,确立不可抗力制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利益,维护过错原则作为民事责任制度中基于归责原则的实现,体现民法的意思自治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人们在从事交易时,充分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风险发生后合理地解决风险损失的分担问题,从而达到合理规避风险、鼓励交易的目的。实际上,在疫情期间健身房停业,您没有去健身,双方均没有违约,此时,健身房虽然适用不可抗力,但应当分担健身者的损失,或减少价款,或延长健身卡的时间。就延长健身卡使用时间的起算日期,延长到哪一天,应结合不同省市疫情防控程度、行政政策的内容和时间具体确定。另外,您与健身房这种延期使用行为,是对先前合同约定内容的变更,双方要相互理解,积极协商,共同努力,实现双方都满意。

  时间:2020-03-27 14:50:00 新闻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