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社建设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06.11.2018  18:32

 

按照《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现将法治人社建设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目标,严格执行和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点对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我厅法定权限、重大决策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等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重大决策合法、适当。

二、深入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实质性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了法律顾问单位遴选,经发布公告、初步竞谈、确认报价、实地考察等程序,并经厅党组会讨论通过,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法学院校为我厅法律顾问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方面的作用。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梳理、动态调整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3号)规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3号令做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切实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 二是 按照国家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和不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办法。 三是 加强全省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法治思维、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厅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集体学习了《宪法》、《监察法》等法律;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四是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一单两份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 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争议案件。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过程中,认真出具答辩意见等法律文书,全面梳理和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尊重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六是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下放了38项行政权力事项;强化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监管和指导,有效保障了取消事项真取消、下放事项真落地;深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创新服务方式,全省累计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服务网点设置综合服务一体机4428台,让群众就近享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维权等6大领域自助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改革,9月11日,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省本级“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