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报道哈尔滨中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07.11.2022  18:59


    哈尔滨中院创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判机制,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近年来妥善处理了一大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庭前研讨 凝聚审判团队力量

    证券虚假陈述,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动摇投资者信心。为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哈中院领导多次参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研讨,对集团案件的审理指明方向,团队成员树立人民法院要始终站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人民立场,把解决中小投资者的急难愁盼,贯穿证券审判的全过程。

    示范庭审 优化审判流程

    为节约中小投资者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哈中院优化审判流程和审理思路,采取示范案件开庭以及平行案件合并审理的工作机制,庭长与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进行示范开庭,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1251起案件在两日开庭完毕。

    线上调解 降低维权成本

    为帮助中小投资者降低维权难度与成本,快速实现损失获赔,同时避免影响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哈中院多次约谈被告上市公司负责人,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需求,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调解,参照损失核定结果,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与企业方代表和中小投资者律师代表通过线上沟通,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

    诉源治理 引导投资者多元解纷

    哈中院积极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认证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为哈中院的特约调解组织之一,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的新思路。

    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银滨说,哈中院下步将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完善金融司法协同机制,推动证券类群体性纠纷的源头治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新型审判机制,积极展现省会城市中院的担当作为,切实增强中小投资者司法获得感。

文章出处: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