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7.06.2017  04:41
  6月2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有关决定和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副秘书长赵万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宋伟同志主持会议,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波同志宣读了《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点。中省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法规处处长,省军区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政府分管负责领导、法制办主任及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赵万山同志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本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做好本次清理工作需要注意把握的重点和任务,同时就做好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赵万山同志强调,要准确把握清理任务,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国家、我省“放管服”改革以及国家相关修法决定不一致,存在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国家、我省明确提出清理要求以及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修尽修、应废尽废,坚决杜绝“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的问题。发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存在与国务院改革决定等不一致、阻碍“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的,可一并提出意见和修改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清理工作主体责任,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审查把关,改革专项牵头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限,按照清理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清理工作。
  赵万山同志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狠抓落实,确保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清理工作,抓好清理工作的组织推进。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要与国务院对口部委沟通汇报,及时了解相关领域改革方向和相关制度清理动态,确保我省法规规章清理意见符合改革要求。三要坚持按标准清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从保证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出发,严格按照清理标准和要求推进清理。四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在2017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和责任人要予以问责。
  宋伟同志就落实赵万山副秘书长讲话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参会人员会后立即传达会议精神和赵万山副秘书长讲话要求,并按要求立即全面启动清理工作,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倒排工期,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进行清理。各市地在做好本级政府及单位清理工作的同时,抓好下级政府及单位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二是各地、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具体工作。第一,要按照本级政府和本单位的部署,抓好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等工作。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推进,保证工作进度。第二,要按照方案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清理资料、清理意见和清理结果。第三,要切实履行好审查把关责任,做到应修尽修改,应废尽废,绝不能出现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问题。第四,各地涉及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建议,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应主动向本地人大相关委员会的汇报沟通,力争达成一致。三是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各地、各单位的沟通协调,主动提供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