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三推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05.06.2017  09:50

  日前,省法院举办了“司法保护劳动创造”主题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发布了全省法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据悉,我省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坚持三个“持续推动”,即持续推动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普遍成立专门合议庭,归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和裁判尺度的基本统一;积极选任具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和能力经验的人民陪审员。持续推动全流程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推行以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为范畴的全流程调解工作模式,引导劳资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持续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建立了以党委、政府为主导,法院、总工会、人社局为依托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还建立了部门联络员制度,开展联合排查矛盾纠纷,实行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举措,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拓展了化解矛盾纠纷新途径。(作者:邵秋迪 那可)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