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河林区法院争取多方努力破解一起“执行难”案件

21.09.2016  21:31

  近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经多方努力化解一起执行案件。

  郭某某与范某某于2014年2月25日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婚生长子由郭某某抚养,次子由范某某抚养,范某某每月给付长子抚养费300元自18周岁止。离婚后范某某一直未履行给付长子抚养费的义务,故郭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与当地林场核实,被执行人范某某在生活上主要依靠其父亲供养,母亲早年去逝。2016年6月范某某及其父亲经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精神病人。范某某在林场既无耕地也无其他经济收入,离婚后一直靠低保和亲属接济维持生活。

  另查明,范某某所患有的精神病具有家庭遗传史,长子、次子都患有精神疾病,据郭某某母亲介绍已经5周岁的长子至今不会讲话,4周岁的次子整日胡言乱语,郭某某经由哈尔滨医院检查也患有精神疾病。

  为实现“彻底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该院执行法官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为范某某长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经过几天的努力,在多个部门的共同努下,成功为范某某的长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郭某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