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以“三化”为目标 加强多元调解载体建设

03.09.2016  03:32

  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以来,大庆高新区法院不断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对接,逐步探索建立了以诉讼调解为轴心,能动吸纳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多种非诉调解元素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诉非衔接的高新法院模式,平均有70.6%的民事案件、80.2%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35.3%的执行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委派、委托调解成功率平均达到47.6%,大量纠纷被稳控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连锁带动审判质效、社会满意度和案件压力、案访比形成“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

  特别是今年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后,该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动脑筋想办法、一心一意抓落实,坚持“一次规划、分期推进、循序提升”的原则,适时强化投入,以网格化、标准化、专业化为目标,重点从强化网点建设入手抓规范化,进一步解决好人员、场所等多元化调解载体问题,推动建立了基础稳固、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诉非衔接平台。

  延伸调解工作触角,建设网格化社区模式。以居住小区、大中型企业为基础,结合社区分布特点,将全区划分为38个单元网格,确保每个网格至少有1个人民调解室、1个法官联络站,每个调解室至少有1名专职调解员、1名对接联络员,并通过电话表、微信群、QQ群等平台,在法院与各网格间形成实时、高效、有序衔接的工作常态。

  拓展诉讼服务空间,建设标准化对接机构。与立案大厅贯通性地辟建了总面积450余平方米的诉调对接中心,首创了“2141”的功能布局 ,即两个大厅(一个中心阳光大厅、一个调解接待大厅)、一个分流辅导室、四个功能调解室和一个调解员办公室,组建了工作机构,指定了专职人员,健全了配套制度,在内部陈设和装饰风格上突显“和文化”主题,切实达到“减三分严肃,增七分温馨”的效果。重点增设了“老丁”调解室、社区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等多个特色化、类型化调解室,全面提升了委派、委托调解质效,诉前、审前调解成功率同比分别提升了5.16和3.72个百分点。

  挖掘优秀人力资源,建设专业化调解队伍。抽调11名优秀法官组建了专(兼)职调解员队伍,从两级司法局所属人民调解员中确认了128名人民调解员、32名行政调解员和41名律师调解员;积极推进“两个名册”建设,审核续认52人和38家调解组织进入特邀调解员名册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同时,在院内指定了5名调解指导员,与区司法局联合采取集中授课、旁听庭审、参观见习、经验交流等方式适时开展培训,切实提升了调解员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