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前移调解程序强化诉前调解

10.07.2015  17:04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努力以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诉讼调解的成功率,增强司法的公信力。

        在立案登记阶段,提前进入调解程序,主动深入调查了解纠纷形成的原因,制定纠纷化解方案,采取纠纷化解措施,联合社会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大调解。努力把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立案前边分流边调解,及时与各相关业务庭庭长协调,各审判业务庭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参与诉讼调解,寻找最佳解决问题方案。对于社会矛盾集中、突出,而且通过诉讼程序渠道解决不利于矛盾化解的纠纷,努力想办法帮助当事人选择矛盾化解的最佳渠道,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多提供有利于矛盾化解的建议,努力通过联动调解取得纠纷化解的最佳社会效果。

        立案前边调查边调解。在立案登记时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明显不充足的,或有关证据无法调取提供的,主动引导其补充证据或提供证据的线索,给予立案前调查、取证。对于调取证据后仍证据明显不足又调解不成的,充分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

        立案前充分释明。让当事人全面衡量诉讼对自己的利弊,从而为当事人正确选择是否同意调解提供参考。经过释明后,如果原告认为自己的证据不够充足、胜诉后被告履行有实际困难、胜诉后因履行期长而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原告主动请求法院予以主持调解的,立案庭积极组织主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