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

22.02.2016  18:22

        日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纠纷案,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

        当天上午9时许,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相互搀扶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建华法院申请立案,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尸检和存尸费、办理丧事人员交通费和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55万元。

        2015年11月18日,原告方女儿李某(死者)因精神抑郁前往被告处就诊,经被告处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需入院封闭治疗一周,2015年11月24日上午,原告方接到李某突然死亡的通知。2016年1月12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住院治疗期间被告方在诊断、治疗、抢救过程中,存在过错,病人所发生的不当损害与被告方的诊断、治疗具有因果关系,被告方负有全部责任,其医疗行为引起的不当损害参与度为100%。

        鉴于案件同时具备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的特点,建华法院开启快速结案模式,立案当天开庭审理,经过现场调解,被告同意原告所有诉求,双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