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04.05.2017  23:58


会议现场。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主持会议并讲话。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传达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朱丹钰 摄

    5月4日上午,黑龙江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意 见。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伟大旗帜,着眼全省发展,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各自谈了学习体会。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石时态要求,省十二次党代会是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全省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各级法院要立即行动起来,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这次党代会精神。

   要把深入学习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在全省法院掀起学习会议精神的热潮。 要在精研细读上狠下功夫,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要在融汇贯通上狠下功夫,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对政法、司法工作的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服务龙江振兴发展的具体实践。要在强化责任担当上狠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担负起推动全面振兴发展的历史责任,担负起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时代责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要深刻理解、准确领会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 要按照会议要求,牢牢把握,“一条新路子”的前进方向、“两个全面”的奋斗目标、“三长三短”的辩证方法、“四个坚持”的重大任务、“五个要发展”的根本路径,自觉把执法办案各项工作与省委振兴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有效对接,找准服务保障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把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中。 要切实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司法职能,确保省委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认真落实黑龙江高院“优化发展环境40条”意见,着力打造和谐稳定、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尊法守法的“五个好环境”。全省各级法院、省法院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工作意见,把会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逐项细化落实到部门和人头,确保各项部署如期落实到位。

   要切实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以严格规范司法确保案件质量,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成为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具体实践。要助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要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要发挥法院优势弘扬法治文化,通过以案讲法、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法律“六进”等方式,把人民法院打造成重要的普法宣传阵地。

   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让各项改革举措在全省法院落地生根。 要认真贯彻落“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振兴发展活力”的部署,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要坚持做到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强化问责,尽快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努力把从严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法院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要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正风反腐深入开展,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干警不出问题。

   要改进干部作风,树立新风正气,提升工作精气神。 要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在全省法院大力倡导勤于学习好作风,树立严谨细致好作风,展现勤勉高效好作风,体现务实担当好作风,保持严格自律好作风,养成“工匠精神”和精细化的工作态度,使“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常态。要着力整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一次机关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真正把新风正气在全省各级法院树起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