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聚众斗殴犯罪审理情况

27.09.2016  02:04

  9月23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召开聚众斗殴犯罪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油田报等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共27人受邀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沈洪庆通报了2014年以来审理聚众斗殴犯罪整体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未成年审判庭副庭长孙康凯通报了2014年以来审结的5起聚众斗殴犯罪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审判员、专职宣传员付建国主持。

  副院长沈洪庆指出,2014年以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共审理聚众斗殴类案件21件,涉案人犯112人,其中涉及未成年案件16件,涉案未成年人犯46人。112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共73人,宣告缓刑26人,免予刑事处罚13人。副院长沈洪庆详细分析了上述聚众斗殴犯罪的特点及原因。特点上主要表现为“一因四化”,即团伙作案居多,社会人员成助因;行为暴力性强,外部表现多元化;激情冲动犯罪居多,犯罪主体年轻化;场所向城区外延伸,地点集中扩散化;价值观不稳定,负面误导明显化。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绝大多数罪犯法律知识缺乏,看问题容易偏激,不考虑后果。二是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导致自我控制、约束能力较差。112名罪犯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超过76%。三是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较深,个人英雄主义思想严重,往往偶发的小摩擦便演变成大冲突。一些人为讲哥们义气,甚至随意欺负他人。四是单亲家庭子女居多,家庭教育缺失。五是社会管理缺失,有关部门对网吧、娱乐场所及刀具管理不到位,致使他们容易接触不良社会风气及作案工具。六是法治宣传欠缺,普法教育进校园、进社区举措落实不到位,缺乏对不良少年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为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聚众斗殴犯罪,副院长沈洪庆还结合法院自身职能及审判实践,提出三项对策:一是坚持从严从重打击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结合。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聚众斗殴犯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同时还要对参与聚众斗殴的未成年犯依照法律规定及相关刑事政策予以从宽处罚;分清聚众双方产生矛盾的是非、曲直、产生的影响和后果来定罪量刑,做到罪责自负,罪当其罚,从而起到教育、挽救、改造青少年聚众斗殴犯罪人的作用。二是强化互动办案,形成打击与帮教合一的网络体系。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畅通互动渠道,形成打击合力,并健全侦查、羁押、起诉、审判、辩护、管教等环环相扣、形成锁链的“政法一条龙”和与市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局、宣传部门、就业安置等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帮教和解决就业、就读的“社会一条龙”的“两条龙”工作体系,形成接力打击教育并存的帮教网,共同参与教育挽救聚众斗殴的失足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对社区制发司法建议,建议社区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对外来人员、农民工建立合理的管理服务制度,完善出租房登记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对重点人群尤其是社会闲散青年或具有前科的人员加强监管,抓好苗头,防微杜渐;落实对有前科分子刑满释放后的帮教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机制。三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坚持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弘扬守法先进事迹,提高社会各阶层人员的法治意识,尤其是加强学校普法活动的开展,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同时,定期组织学生旁听聚众斗殴案件的庭审观摩,开展公开宣判、法律咨询、帮教回访等系列宣传教育。创新聚众斗殴的宣传载体,采取微信、微博等新型自媒体依法进行立体式报道,引领未成年强化理性思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人生观,进而实现司法宣传进校园的无缝隙衔接。

  发布过程中,媒体记者们就聚众斗殴犯罪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未成年参与聚众斗殴的刑事处罚等相关问题分别进行了现场提问。副院长沈洪庆一一进行了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