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刑事审判主要工作情况及十起典型案例

27.03.2015  12:34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史景山通报典型案例。朱丹钰 摄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副厅级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处长吕爱哲主持发布会。朱丹钰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朱丹钰 摄

        3月2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7955件,判决生效有罪人犯34028人。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佳木斯“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等案件入选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去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1694件,判处1801人,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向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1154件,判处1518人,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走私等犯罪1877件,判处2480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规范。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901件,判处1194人,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审结1177件,判处1582人,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加各项专项打击行动和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龙江建设。

        此次通报的十起典型案例,涉及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也涉及毒品犯罪、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以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涵盖了公共安全、市场经济秩序、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等多个领域。对于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民生权益,引导社会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