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四项措施”提升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

21.01.2015  10:25

        近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速推进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运行进程,确保该系统尽快顺利运转,提升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统筹,确保环节分工到位。组织审管办全体、网络管理人员以及各业务庭的负责人召开会议,明确案件补录工作由各业务庭负责,新收案件立案环节的信息录入由立案庭负责,案件转到业务庭后的信息录入部分由各业务庭负责。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审管办负责监管,确保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加强培训,确保学用结合到位。除按上级法院院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院的视频学习外,审管办还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教学视频拷贝给各业务庭,由各业务庭根据自己的操作情况自行组织对教学视频进行学习。由审管办和网络管理人员组织信息录入相关人员召开答疑会,对系统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增进技术方面的交流。

        加强跟进,确保录入速度到位。审管办每天对各部门的补录情况及新收案件录入情况进行跟进并如实记录,对录入速度较慢的部门及人员进行督促,并向主管院长汇报,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确保在规定时间将案件信息全部录入到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管理。

        加强监管,确保录入质量到位。审管办负责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特别是红色字体和深蓝色字体项目,未结案的案件信息与卷宗进行核对,已结案的案件信息与卷宗和裁判文书进行核对,确保录入的信息与实际的信息相符,对于录入信息错误的地方及时指出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改正,保证司法统计等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