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强化审判管理

17.11.2014  11:08

        林口法院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路子,建立健全了27项审判管理制度,实行了以审判管理为中心,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行政管理为审判管理服务,使审判管理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严密化。

        以审判质效考核为核心。林口法院通过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审限管理情况、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情况等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通报,实现科学化管理的综合运用。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科学合理地确定领导干部、审判和其他各类岗位应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其职责,区别不同人员确立相应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和管理办法,使各类人才管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符合法院工作规律和人才成长发展规律。

        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服务品质。该院将“法官行为规范”引入审判管理程序,建立完善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注重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在管理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标准。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指标,违反规章制度和未完成任务相应的处罚标准,明确了考评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确立了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工作机制,使整体考核工作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审判管理制度化。加大一岗双责力度,全面实行主管领导、庭室领导与干警工作绩效联动挂钩考核、管理部门交叉考核的办法,强化层级管理职责,发挥管理部门的作用,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相互监督的管理格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审判管理具体化。通过具体化的审判管理,审管办上对院长、审判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整合。着力加强对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对案件的立案、分流、审判、执行、送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协调、监控,统一指挥,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形成具体化管理。

        审判管理严密化。在内部监督上,该院由审监庭、审管办对实体处理和程序操作等各项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在外部监督上,定期向县人大汇报审判工作情况,大案要案随机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设立举报电话,随案给当事人发送监督卡,聘请社会监督员,切实规范了审判人员庭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