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法院围绕审判有序开展普法工作

11.06.2015  16:57

        肇州县法院一直把普法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不断向审判前和审判后延伸,使审判工作成为普法工作的一条主线,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依托“文明窗口”建设,抓好立案环节的普法工作。强化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强调换位思考,要求工作人员态度热情,举止端庄,讲究语言艺术,对当事人做到“以耐心平怨气,以诚心求理解,以真心换真情”,烘托和营造一种宽松和谐的氛围与模式,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多的信赖和满意,对新的法律法规做到全天候在公示屏上滚动播出,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充分利用审判过程,搞好审判阶段的法律教育。增强司法公开力度,如庭审观摩、重大案件邀请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群众自愿旁听,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把审判过程的庭审环节作为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课堂。同时,对制作裁判文书提出新要求,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要求法官既把握法律精神实质,又要让基层群众看得明白,心服口服。通过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公示活动使裁判行为起到普法的作用,对本院已结案件的裁判文书,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质量评查,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结果计入法院业绩档案, 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激发干警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的积极性。

        在执行工作中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树立和谐执行司法理念并贯穿在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广泛开展执行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协调优势,增强反规避执行活动的有效性,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执行,构建覆盖全县乡镇、社区的执行工作网 络,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发挥人民法庭在调解、审判、普法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法庭是法院的最前沿阵地,直接与农村基层群众接触,肩负着重要的普法宣传作用,法庭干警积极走访辖区群众,了解他们的司法需求,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