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法院完善“六项机制”强化审判管理

11.07.2014  17:34

        富裕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审判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确保为民公正司法。

        完善案件流程信息管理机制,增强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应用。从严要求,把规范化管理融入到案件的立、审、执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转变审判管理模式,使之更规范化、科学化。案件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关系到审判质效好坏,为此,由审管办专人负责不定期地对各庭、局案件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审管办不定期地对业务庭审限情况进行检查,对立案时间较长的案件统一登记,并抽查审限情况,发现有审限即将超期的案件,及时提示并提出警告。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从立案开始严格要求,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基础上,规范立案程序,由立案庭对全院案件进行统一立案、统一随机分案,最大限度的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加强庭审公开,对庭审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确保司法公开不留死角。严格执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责任制。按照《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审判责任制实施细则》,本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主审法官签署下判的案件类型,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同时也对合议庭合议案件过程的规范化进行了规定,杜绝"合而不议"的现象发生。细化类案审判指导工作,对于相同类型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定性评析,并充分参考中院制定的《民商事审判150例》,确定审判方向,防止同案不同判。

        完善审判质效评优机制。定期对审判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点评,以数据找差距,用数据找不足。从审判数据反映出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出行之有效措施,进而提升审判质效。定期对质效量化评估,以每季度为一时间段,确定质效量化评估周期,对周期内质效评估未达标业务庭,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如下一周期仍未达标,取消该业务庭评优资格。定期对数据变化开展专项态势分析,以每半年为时间点,通过对数据变化分析,查原因,找不足,为下步审判工作重点提供可靠依据。

        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三评查”和"三类案件"专项评查,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案件评查相结合,努力查找不足,发挥评查工作的功能作用。一是认真抓好案件的质量评查。我院在年初认真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成立案件质量考评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依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所有已结案件实行每月评查,每月通报。对有瑕疵、不合格的案件实行全院通报,并在案件质量分析会上进行评析,确定整改要求及责任承担。二是抓好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本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由我院审管办负责统计,并交案件质量考评组逐一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将评析结果及时通报给各部门及承办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对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较多的业务庭,要确定办案责任人,由责任人向审委会汇报案件情况,说明原因,由审委会定性追责。三是抓好裁判文书和庭审评查工作。由院长牵头成立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每位审判人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至少进行2次抽查,对业务庭每名审判人员至少观摩庭审一次,由评审委员会对裁判文书及庭审情况进行打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名并全院通报。

        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机制,不断提升审判态势数据的分析、运用、决策能力,由审管办根据审判运行态势形成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由各业务庭将本庭审判数据进行汇总,报报审管办做初步数据的采集、对比和分析,并根据数据提出初步建议和对策,形成审判态势分析报告;由审判委员会对分析报告进行讨论,拓展分析报告数据说明的实质问题;对讨论结果和意见进行汇总。我院对审判运行态势中分析出的具有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对策,并落实在审判实务中,强化审判态势分析的指导作用,真正实现把理论转化为实践,"从审判中来,到审判中去"的良好审判环境。

        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审判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提升审判管理。我院按照中院22项绩效考评指标,从公正、效率、效果三方面,对全院法官逐一进绩效考核,以上诉、发改、调撤、执行等几项指标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排序,并将法官各项办案指标全院排序通报,用数据说话,初步从机制上解决了法官“审多审少一个样,审好审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司法质量意识、司法效率意识、司法效果意识”,推进了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