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黑龙江省法院将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

04.12.2014  01:26

图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洪山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广开信息渠道情况。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才萌 摄

图为黑龙江省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开通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才萌 摄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2月3日电(才萌)记者从12月3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开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有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自2015年起,省法院将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各中级法院将每双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广开信息渠道充分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全方位公开审判信息。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洪山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在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回应群众期待,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立案公开。 全省法院改造建设了诉讼服务大厅,推行接待立案、排期开庭、送达文书、释法解疑一站式窗口透明化办公,普遍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文书样式、费用交纳、诉讼流程等事项,向来院群众发放诉讼手册、提示书等,全面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提示诉讼和执行风险。

   强化庭审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及当事人提出申请确属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目前全省已建成了100个科技法庭,配置了庭审语音激励、视频点播、音频视像同步生成等科技设备,为庭审录播提供了技术支持。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实施细则》,确定了20个中级、基层法院为网上庭审公开试点,今年以来,在《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录播了750余起案件庭审。

   强化宣判公开。 对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实行了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全文”和判后答疑制度,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充分展示法院裁判的依据。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定了《关于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对依法应公开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全部上网公开,明确规定2015年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要达到100%。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1000余份。

   强化执行公开。 在黑龙江法院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网站开通了被执行人查询、执行曝光台等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推出了面向社会公众的查询系统。此外,还建立了执行日志工作机制,及时向当事人通报采取执行措施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双方当事人全程参与执行,实现执行信息与公众的对接。一些中级法院在城市公开区域采取电子屏滚动播放执行“老赖”名单。今年以来,省法院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在省政府诚信网、黑龙江法院网等网络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批次共600人次,公布法院依法惩治恶意规避执行的20起典型案例。

   加强新闻发布。 对法院出台的司法举措、司法意见、专项司法活动,以及社会关注的司法案件,省法院都要通过省委新闻发布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媒体见面会、通气会和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法院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已形成工作常态。自2015年起,省法院将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各中级法院将每双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

  孙洪山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黑龙江省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顶层设置,纳入重要日程。去年12月以来,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10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建成并开通运行,目前,已公开了157件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让当事人凭借身份证和立案时电脑自动生成的登陆密码,就可查询到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全程公开让办案过程透明,司法运行阳光。(完)(编辑:颜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