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农家院里解纠纷

10.06.2022  00:50


    近期,明水县法院通达法庭办结一起祖孙三代四人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的家事纠纷案件。

    立案后,承办法官即刻与双方取得联系、问明缘由,三代人因财产分配问题矛盾很大,均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不能达成一致。第一次开庭时,原告只由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被告情绪失控,在法庭多次制止下才勉强完成庭审程序,被告明确表示:既不提交证据,也不同意放弃利益,“爱咋办就咋办,官司打到哪都是这话”。

    准备二次开庭时,承办法官考虑到四个当事人均生活在同一村落,该村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且在农忙时节。为了不误农时、减轻各方诉累,在争得各方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深入当事人家中,先行调解。首先,来到九十岁老人家中了解其真实想法,随后再对其长孙劝说,但双方不能心平气和对话,竟要大打出手,在法庭三位工作人员劝阻下才得以缓和。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就地开庭。

    伴着法槌的敲击声,巡回法庭开庭了。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先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接着逐一询问当事人的诉求及顾虑,辩法析理。最终,双方最终在亲情的感召下,同意各让一步。当事人双方共四人,就房屋、土地、债权、债务达成调解意见,当庭表示互相谅解,冰释前嫌,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回程路上,通达法庭法官、书记员终于有了欣赏春日里乡村景色的兴致,虽然只结了一个标的额不大的家事纠纷案件,却有交了一份满意答卷的喜悦。

    巡回法庭是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开展巡回法庭司法活动,不仅灵活机动、亲民便民,还能在司法过程中和广大群众普及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巡回法庭进乡村,将法院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