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解决执行难会议

14.03.2018  16:36

    3月13日下午,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进一步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刚主持会议。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两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执行局长、纪检监察负责同志,六区法院全体干警共3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并对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议指出,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司法体制改革、党建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我市着力实施“四大战略”、培育“五大产业”、努力打造“三地一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审判质效,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目标。

    会议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服务保障大局,为鹤岗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严格公正高效文明司法,为鹤岗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地向纵深发展。要坚持现代科技引领,加强基层基础和智慧法院建设。要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会议结束后,分别召开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传达了中央、省、市委纪委会议精神及最高院、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总结回顾了2017年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上,围绕第三方评估体系验收要求,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为在年底顺利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