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主审一起刑事二审案件

09.06.2017  23:34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主审一起刑事二审案件。杨博文 摄


合议庭在庭审中。杨博文 摄


庭审现场。杨博文 摄

    6月9日上午,省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到宾县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刑事诈骗二审案件。黑龙江法院网、新浪法院频道和省法院官方微博全程进行了视频直播。

    2010年12月19日,被告人许立华使用肇源县远望松江小区16套回迁户的房产和已抵押给他人的13套房产作为抵押物,骗取被害人朱某人民币300万元。2011年4月1日,被告人许立华伪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使用回迁户房产及已抵押他人的房产重复抵押的手段,骗取被害人毛某人民币200万元。同年11月底,被害人毛某因急需资金,又将该债权转让给了另一被害人王某,许立华再次骗取王某人民币28万元。被害人王某被骗金额总计228万元。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人许立华不服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省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围绕许立华的上诉请求,确定庭审调查重点,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上诉人许立华做了最后陈述。

    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后择期依法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