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法院广泛宣传刘春荣法官先进事迹

16.03.2017  03:32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启动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区法院干警,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刘春荣法官事迹。

    全区两级法院分别组织干警学习宣传刘春荣法官先进事迹,要求广大干警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为民情怀,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全区两级法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到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军营等地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更加了解,能够让社会各界更真切地感受人民法官的为民之美、公正之美、清廉之美、奉献之美,勾画出老百姓心中最满意、最拥护、最喜爱的法官形象。广大干警积极深入到社区、街道、村屯,向群众宣传刘春荣法官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克己奉公、敢于奉献、勇于担当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