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法院建立“三提升"模式 增强刑事审判质效

24.07.2014  11:57

        日前,穆棱法院从提升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能力入手,建立了“五集中”、“三公开”、“效率简化程序”的刑事审判工作模式,不断强化刑事审判实效、增强刑事审判质效。

        “五集中“提升审判效率模式,与检察院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教育、集中宣判”的“五集中”工作模式,即约定每周固定时间集中移送审查案卷、同一时期移送的案件集中向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同一公诉人参与开庭的案件尽量集中排期审理,并对同类性质犯罪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集中教育,向被告人释明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便于被告人相互比较量刑轻重,大大提高了服判息诉率和裁判公信度,实现庭审教育效果最大化。自实行此种方式以来,被告人全部服从裁判,无一上诉。

        “三公开”提升审判质量模式,多措并举促进审判过程、裁判理由、判决结果公开。审判过程公开。本院与中院建立了两级法院安防系统,通过该系统,中院可以直接观摩本院审案过程。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观摩、旁听庭审,对审判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本院要求法官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保证“一庭一录”,并定期派技术人员检查录音录像设备,确保录像效果;裁判理由公开。要求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对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及构成的罪名,当庭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使参加庭审的人员包括被告人清楚法官对该罪认定的理由,满足其知情权;判决结果公开。能当庭作出判决的案件,必须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定期宣判的案件必须通知公诉人、被害人和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和辩护人、人民陪审员及留下联系方系的旁听人员到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同时,除涉未成年人案件及涉隐私案件,必须将裁判文书公开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效率简化程序”提升审判能力模式。检察院移送案件后,刑庭法官集体认真查阅卷宗,讨论案件,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了解被告人的认罪情况,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被告人供认不讳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庭审前与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就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性问题及案件定性、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实质性问题进行必要的沟通,确定庭审重点与争议焦点,减少庭审中不必要的对抗和争辩;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审法官把好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关,审判长把好庭审程序关,另一合议庭成员把好法律适用关,书记员把好庭审笔录准确关,促进审判质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