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法院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18.11.2014  13:11

        为化解借贷资产风险,优化贷款结构,确保金融生态安全,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日前,同江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佳木斯中院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打响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攻坚战。

        该院专门组织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提出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清收力度。并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流程步骤,明确了工作责任,限定了清收期限,并通过机构整合、人员调配等措施,从装备、人员、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对清收工作予以倾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其他副院长配合抓,全院干警通力配合的清收工作机制,力促依法清收效果提升。

        对农信社起诉的清收案件,从立案、判决到执行,采取“一站式”服务,做好快审、快结、快执。同时,针对农信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多样的现状,立足实际,采取先易后难,抓大带小,以情说理等办法,多策并举,抓住时机,有条理、有步骤的推进。同时对清收中的典型案例辨法析理,加大宣传力度,让当事人明白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形成有效的心理攻势。对于那些有能力还贷的老赖敢于硬碰硬,加大法律威慑,为清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确保执行工作程序规范、环节公开、操作透明,该院建章立制,明确清收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关系,既不代替信用社行使处分财产的权利,也不侵犯贷款户的合法权益。对执行干警的执行纪律和廉洁办案也进行了严格要求,加大了对久拖不执、执行不力的惩处力度,规范了执行作风,提高了司法质量,防止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将清收工作实施方案抄送同江市委、市人大及市政法委,邀请其对清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将清收工作作为一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任务高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