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强化“四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9.08.2016 01:03
本文来源: 法院
大庆市红岗法院强化“四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年初,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职有依、问责有据,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该院党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动议、确定考察人选、确定拟任职人选等环节,坚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意见,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用人权的正确使用。
强化作风建设责任。院党组着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怎样做合格党员”开展专题讨论,查找差距,补齐短板,提升素质,作好表率。组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项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责任。院党组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提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坚持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领导并支持纪检组监察室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同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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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016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