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强化法院形象 推进“两学一做”

07.09.2016  20:02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鸡东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逐步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自觉维护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提高认识,推进“两学一做”。明确“两学一做”的基本导向,针对部分干警司法作风层面存在的司法为民意识不强、职业道德素养不高,执法办案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和教育。坚决防止出现群众反映的“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生。

  严格落实纪律作风整改制度。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学习的领导及干警必须持请假条经主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不允许代请假或电话请假;实行全院干警大会点名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将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同意请假的请假条交纪检监察室。审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和电视电话会等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

  注重细化仪表行为规范。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穿着审判制服,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纪检监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干警在着装、语言、行为上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司法礼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警学习和遵守司法礼仪的自觉性。对凡是违反规定影响法院形象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

  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所有车辆外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用车申请。严禁出现公车私用,严禁非因紧急公务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或不遵守交通秩序的情况,严禁非因执行公务而将用车停放在旅游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