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赢得群众赞誉

12.08.2021  18:01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龙江县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院干警共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1面,感谢信4封,这不一样的“打分”形式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龙江县法院工作的褒奖与肯定。

    执法公正心系百姓,全心全意为民服务。2020年4月,被告吴某某通过微信向原告陈某订购货物,当天中午原告便向被告进行交付,被告始终未向原告给付货款,经多次索要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多种渠道找到被告,但是被告始终拒绝配合,嘴里一直在说:“我不欠她钱,愿意哪告哪告去吧。”开庭时,被告未到庭,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查明了事实,在被告缺席应诉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法官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积极与被告沟通,最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铁丝款,至此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温情释法,化解古稀老人心结。原告秦某年余古稀,配偶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由于各继承人不能协商办理继承事宜,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与各继承人进行沟通,了解到秦某的两个儿子过世较早,因秦某生活困难未能在经济上对两个孙子予以帮助,联系较少,且两个孙子拒绝出庭。法官通过法理、情理多次跟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的给她讲解庭审流程,并让她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孙子部分补偿,借此机会解开心结。另一方面又多次与不配合的被告人进行沟通,让他们也体谅秦某的难处,用亲情教育感化他们。最终他们同意微信接收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并传来录制视频,继承事宜双方达成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