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奏响执行警务化改革“新”乐章

14.02.2017  00:23

    2月10日,按照最高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部署安排,及时落实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执行局正式更名为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奏响了执行警务一体化改革的“”乐章!

    执行警务化改革后,西安区法院原有执行局和法警队合并,组建成立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执行警务局下设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裁决组、执行实施组、司法警察大队。

    依据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思路,重构各岗位职能,明确执行警务局现有人员配置和相关负责人员职能,确保执行警务化改革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使案件的执行效率和质量都能够得以提高。新增法警人员合并到现有执行局后,将重新调整编排整合后人员,为建立一直快速反应、执警一体的专业化执行团队奠定基础。

    改革后的执行团队按照1名员额法官主导,2名法官助理辅助和1名法警实施的“1+2+1”的模式组成,分工配合开展执行工作。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案件的立案审查,查控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裁决组负责下发执行裁定;实施组负责执行裁定的具体内容;法警队负责强制措施的落实,并协助实施组执行。该警务化模式的推行,从本质上做到了审执分离、裁执分离、执访分离的执行要求,为化解执行难题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