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找准症结 法官两小时化解纠纷

27.09.2018  20:23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宋某有一处回迁安置房,此房于2013年5月回迁。后原告将此房屋借给其长子杨某与儿媳居住,长子于2015年去世,儿媳也去了外地,在没有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儿媳将此房交给其女儿(原告的孙女)杨某某居住至今。原告一直住在大女儿家,但由于大女儿家孩子要结婚用房,致使原告无房居住,要求被告将房屋腾出并返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了解到原、被告本是一家人,调解的希望较大,承办法官决定庭前组织双方到场调解。在法庭,当事人双方都很激动,不断争吵,被告称此房屋在回迁时,被告支付了回迁及房屋装修费用,要求原告赔付相应的损失。为缓和双方情绪,承办法官将双方分开做思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向双方分析利弊,从亲情的关系耐心劝说,希望双方和睦相处,互相体谅。

    在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劝说下,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约定在法庭交接相关手续,至此一起针锋相对的家庭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