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抓实“四个一”举措着力营造书香文化氛围

20.05.2017  04:53

    为进一步挖掘法院文化内涵,全力建设“学习型”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全员读书活动要求和省法院关于建设学习型、研究型、书香型法院的工作部署,大庆市龙凤区法院落实“四个一”举措,着力营造读书氛围,全力打造书香法院。

    一是起点引领,发出一份读书倡议。“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为了培养干警浓厚读书兴趣,养成良好读书习惯,向全体干警发出读书倡议。鼓励干警把阅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做到乐于读书、勤于读书、持之以恒读书;期望干警在紧张工作之余,少一些交际应酬,少一些上网刷屏,能够挤出时间沐浴书香,让“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真正成为自觉习惯,日积月累,久久为功。

    二是精品分享,推荐一本读书佳作。为达到读好书、读精品书的效果,在全院范围开展填写“荐书卡”活动。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还是反映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著作,或者是传承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经典名著,每名干警均可进行推荐,并根据自身所读、所感、所悟填写推荐理由,用精炼的语言点出一本书的精彩之处,交流自己的感悟和体会,方便其他干警在选择书籍时予以参考和借鉴。

    三是学思践悟,撰写一篇读书体会。坚持阅读与思考相结合、读书与运用相结合的读书理念,在组织干警读书的同时,引导干警思考,鼓励干警交流,强化干警致用。要求每名干警撰写读书体会,并以庭室为单位推选优秀的读书心得进行交流,让思想和认识相互碰触,让知识和经验得到共享,切实做到在书籍中获得启发,到实践中检验真知,在交流中总结提升。

    四是因地制宜,搭建一个读书平台。注重加强对读书阅览室维护管理,给干警提供专门学习场所,营造良好读书氛围。立足法院主要职能,及时更新添置法律法规相关书籍,切实保证干警工作领域的读书需要。开展捐阅读书活动,鼓励干警拿出自己的书籍相互交换、借阅,既可以让闲置的读书流动起来,又能起到以书会友、分享智慧、促进团结、增强凝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