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法院 探索新方法加强妇女维权工作

30.03.2015  19:35

近年来,兴安区法院将妇女维权工作列为审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断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充分利用和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作用,依法切实维护了妇女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维权合议庭建设,提供维权司法保障。“妇女维权合议庭”由3名女法官组成,聘请区妇联主席和社区6名干部群众为特邀陪审员。以公开审判为重心,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形式,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是发挥妇联(特邀)陪审员作用,打造维权工作合力。及时与区妇联联系,沟通案情,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立案、受理。主动邀请、联系妇联相关人士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的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
三是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夯实维权工作基础。建立“三快”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立案庭设立“妇女维权诉讼接待窗口”,设有专人接待,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建立了绿色诉讼通道,对生活困难的妇女实施司法救助,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减、缓交诉讼费;对无经济来源和无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免交诉讼费。
该院的妇女维权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党委的支持与肯定,先后有1个集体、3名法官被评为妇女维权先进集体与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