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1.02.2017  19:06

    2月17日上午,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北京、黑龙江等7个高院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做法。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霞以《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题作了交流发言。

    一、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2012年,黑龙江高院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管理格局、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规定,在全省法院系统自上而下实行了“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法院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工作报告制

    各级法院党组全面落实“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政治部门负责主抓、机关党委组织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探索建立了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三、注重融入经常,促进党建工作常态化

    制定《加强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重点是抓好理想信念、法治理念、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和廉洁司法等五项教育。积极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严、常”并济抓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落实。省法院采取编发学习教材、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强化理论武装,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到位”。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党建工作新水平

    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队伍素质优、司法能力优、司法作风优、服务水平优”的“四优”法院创建活动,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接待窗口普遍设立了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员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构建了多渠道发现、多层次推荐、全方位推广的典型培养模式,搭建了与传统媒体互动、与自媒体互通、与新媒体互联的典型宣传推广平台。着力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法院文化,形成了“一院一品牌,一院一特色”的多元化文化建设格局。先后命名了4批50个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