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

26.09.2016  13:35


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吕爱哲授课。陈凡 摄


培训现场。陈凡 摄


学员反响强烈。陈凡 摄


实战演练现场。陈凡 摄


第一期培训班全体合影。陈凡 摄


第二期培训班全体合影。陈凡 摄

  9月18日至25日,黑龙江高院分两期举办了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中级法院和175个基层法院的200余名新闻宣传干部参加了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培训形式,针对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高院宣传干部结合实际专题讲课答疑“自己教自己”,并“委托第三方解剖问题”,邀请了法制日报社记者向参训学员现场提问和点评互动交流等方式,切实解决新媒体环境下司法新闻宣传工作能力不适应问题。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对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

  培训班学习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在最高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发展伊春座谈会上的书面讲话精神。黑龙江高院副厅级审判员吕爱哲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2月19日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重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干部作了题为《如何做好新媒体时代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专题授课。

  以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趋势,着力提升龙江法院司法新闻宣传能力为重点,培训班围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培养司法新闻宣传干部不断创新理念、机制和方法手段,准确把握、灵活运用高院创新推出的用好传统媒体、用足网络媒体、用活微媒体思路,提升司法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为解决与“互联网+”信息传播在工作理念和能力上不适应问题,着力培养宣传干部能运用、会运用、善于运用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群”,讲好龙江司法故事,传递龙江司法声音,树立龙江法院形象。还重点就增强新闻宣传干部树立内容为王意识,在提升新闻素养和创作能力上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注重实战演练,将案例教学与现场操作紧密融合,台上有讲解,台下有互动,并选取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制定了18个演练题目,由参训学员按照事先设定的语境、身份、问题等条件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培训班还邀请了媒体记者对学员现场提问并点评,以增强新闻宣传干部与媒体打交道的社会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