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法院:深化“4+4”工作模式 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任务,肇源县法院坚持以省法院“一体化”管理为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质效、司法效果、司法作风和司法保障建设,形成了“四轮两翼”提质增效的肇源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果,2020年主要工作绩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2名。
今年以来,肇源县法院继续加强司法质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努力通过固化制度机制消除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形成审执工作“四个驱动”加“四位一体”的“4+4”模式,各项质效指标始终站位全省前列,连续三个季度获得省法院审判质效流动红旗。
以四个驱动实现精细化管理
以繁简分流为驱动。 将分流、调解、速裁、精审各环节相衔接,实施精准立案、精准分流、精准提示,构建了资源配置科学化、程序分流标准化、送达方式集约化、庭审模式精简化、繁简转换规范化的速裁工作“五化法”。截至9月,简案团队结案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比达78.38%,位居全市法院首位。
以院庭长监管为驱动。 强化院庭长的监管责任和示范引领作用。对涉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案件、重大影响案件、可能发生类案裁判冲突的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6类案件28种情形进行规范监督、分级督办,实现了对重点案件的有效管控。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占收比0.02%,位居全省前列。
以案件一体化管理为驱动。 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质效提醒机制,持续红牌问效机制,严格审限管控机制,努力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可视化。截止9月,审结各类案件7260件,结案均衡度60.4%。
以强化类案审理为驱动。 推行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庭审和文书制作效率。向县域金融、小微借贷平台等企业发出司法建议,拟定当事人地址确认条款写入金融合同附则,有效解决金融案件的送达难题。利用示范案件在审理流程、裁判结果上的示范指引性,有效带动化解同类批量案件。相关经验被《中国审判》刊载。
以“四位一体”构建执行新体系
制度先行:一专三快规范管理。 成立专门的评估拍卖团队,规范管理的同时,也释放了其他执行团队的精力,快速网络查控,保障财产控制的时效性;快速执行实施,向社会全面公开法官、执行员的联系信息,公开承诺申请人可二十四小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信息以便实施;快速发放案款,对于实际到位的案件,第一时间将执行款物交付申请执行人,极大提升了申请执行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执行结案率相比上半年提升21.72%,取得了显著效果。
资源优化:年轻团队勇于作为。 积极构建年轻化、专业化的执行团队:调配新任职的骨干员额法官及助理9人充实执行队伍,团队骨干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下,法官及助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构建起了分工明确、衔接配合顺畅办案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完善人员分类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坚持以科学的考核结果为评价尺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9月以来,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相比上半年提升20.12%,执行到位率提升11.44%。
管理创新:红黑名单守信激励。 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执行程序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的主动履行守信激励机制,以信用激励为抓手推动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及时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经被执行人书面申请,可向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为其实现信用修复。实施以来,已有30余件案件主动履行,履行标的67.4万余元。
措施灵活:一性两化高效实施。 突出执行联动性。充分发挥党政支持的优势,与政府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法院在重大事项、重点案件上的沟通协调。狠抓执行“规范化”。党组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逐一摸清重点督办案件、未结案件情况并纳入议事清单,严把结案审核关、卷宗评查关和案款管理关,彻底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力促执行“信息化”。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大力推“云执行”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新型支付平台的查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执行案件保全率相比上半年提升35.9%,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上升9.36%。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肇源县法院持续以一体化管理为抓手,不断促使审判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落地落实,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