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落实三项措施 推进司法公开

09.08.2016  02:33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密山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探索,从强化审判公开、畅通民意表达、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方面,推进司法公开,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完善审判公开机制。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庭审公开、公正,提高司法的民主性。在双方当事人参与庭审的同时,针对影响较大的、适用法律疑难的、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等前来庭审现场旁听。并在审判后随时听取前来旁听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将合理建议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作为法官审判的参考,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以设立群众开放日、组织“六进送法”活动、开展法官讲堂等多种形式,邀请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征求群众建议,强化法制宣传,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建立起畅通民意沟通和表达的新机制,帮助法官在工作中从法理、情理、群众立场多方面、多角度进行分析思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公平、公正地化解纠纷的同时,让人民群众知悉法院审判的依据,让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应民心、贴合民意,推动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升司法公开效率。一是建立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络,案件承办法官随时将案件流程信息同步录入审判管理系统,通过网络上传至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审判进度,供当事人自主查阅,以此强化案件审限管理。二是建立完善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组织开展裁判文书写作技能及文书上网系统操作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文书上网系统操作能力。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便于当事人查询案件情况,并通过网络、电子公告屏等形式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进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缓解“执行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