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法院院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7.12.2018  20:02

    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要求,省法院院长石时态带头办案,以上率下,为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作出表率。为进一步贯彻省法院部署,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12月26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金银墙担任审判长,在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晓东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王国新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在黑龙江法院网庭审直播平台上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5日,被告人张晓东谎称自己出门约被害人张某某去其家中接孩子,并伺机用事先准备的尖刀将被害人杀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晓东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为保证庭审有序高效,合议庭认真研究了案卷材料,组织控辩双方交换证据材料,听取各方陈述观点。根据附带民事原告人及被告人申请法院就民事部分调解,合议庭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事宜,反复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庭审中,合议庭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晓东与被害人张某某于2012年12月份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7年10月开始,张晓东怀疑张某某有外遇,二人于2018年1月31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二人在财产处理上产生矛盾,且张晓东发现张某某有新交往对象,因而心生怨恨产生杀人之念。2018年5月,张晓东自称要外出,设计让张某某来接孩子,5月5日张某某与二名亲属来到张晓东家接孩子,张晓东伺机持事先准备的尖刀捅刺张某某胸部、腹部、面部、左手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张晓东于案发当日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合议庭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及法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该案进行认真评议后,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晓东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不上诉。

    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法院依法独立、重证据讲事实、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院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对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形成“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发挥了带动示范作用。

    近年来,哈尔滨中院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改革部署要求,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原则,科学制定办案绩效考核办法,包括院庭长在内的全体员额法官回归审判一线,带头办案、办难案,带动影响法官努力钻研审判业务,有效发挥了院庭长及审委会委员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真正意义上落实了员额制改革精神,不仅有效缓解了结案压力,也提升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