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24.10.2016  16:32

  10月21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院长白景权与常务副院长周立新、刑庭庭长葛庆艳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此次庭审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过程。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进一步拓宽了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开,推进了司法公正。

  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娴熟地驾驭着整个庭审过程,人民检察院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效果良好。

  院长、庭长办案是人民法院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积极开展院长审判案件,可以更有力地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公开;院长、庭长“走下行政桌,走上审判台”开庭办案,会促使更多优秀法官向审判一线聚集,能够极大地激发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进而不断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庭审之后,代表、委员们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表委员观摩庭审,是积极践行“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可以增进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有利发挥监督作用,助推司法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院长开庭办案不仅极大地满足了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期待,适应了社会发展新形势。院长庭长办案还促使院、庭长转变工作作风,落实示范引领作用,回归法官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