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院长开庭并当庭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15.11.2016  13:01


  11月11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原告黄某甲与被告黄某乙、黄某丙、黄某丁继承纠纷一案正式开庭,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院长王萍,与民一庭庭长曹杨、审管办主任张永刚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成功调解。

  原告与三被告的父亲黄某于2016年3月份病逝,留有房屋一处,且未留下任何遗嘱,因该遗产的继承问题原告与三被告产生纠纷,黄某甲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该房屋。庭审中,王萍凭借着严谨的审判作风、娴熟的审判技巧使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规范有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王萍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从维系亲情着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和好如初。

  此次院长王萍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体现了富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落实最高院院、庭长办案要求,同时也为院庭长回归一线办案发挥了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了更多优秀法官回归法官本位,缓解审判一线案多人少的矛盾。今后,院、庭长审理案件将成为富区法院的一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