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05.12.2014  13:28

  关于举办2014年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将举办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继续教育培训,凡注册期满三年的上述专业注册建造师和取得建造师资格三年未注册且未满65周岁(建造师执业年龄截止65周岁)的上述专业人员即日起至12月25日前可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管理栏填报相关信息后(申请表、汇总表等)并带一张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到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中心报名。二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逾期未报名人员也可在此时间参加补报(临时建造师执业年龄截止60周岁)。建设教育中心将在近期公布开班信息,届时请已报名人员按公布班次准时报到。   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顺义街9号   电话: 15714608421   总机: 53622964、53650054转 606 607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