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启动

07.04.2016  16:27

      黑龙江省泰来县委、县政府对于造林绿化工作高度重视,于3月30日召开全县林业工作暨2016年春季造林绿化动员会议。会议首先对2015年度造林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前三个乡镇,县政府总计拿出100万元进行表彰;随后总结了2015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对2016年的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提出2016年县政府将继续拿出100万元奖励造林绿化前三名的乡镇;最后安剑亮县长从生态、经济、民生等多方面、多角度的阐述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并着力地阐述了“互联网+”林业的概念,给全县的林业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同时,对2016年全县的林业工作寄予殷切希望。

按照泰来县三年(2015年-2017年)大造林规划的总体目标,2016计划完成新植林6000亩,义务植树60万株。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造林核实率达到100%,造林合格率达到100%,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新植林的营造工作。保证造林任务,充分挖掘造林潜力,保证造林任务一亩不少。严格按照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和造林技术规程操作的要求施工,选用优质壮苗,确保工程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搞好生态经济林示范工程和城郊绿化工程。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规划设计、苗木选择、苗木栽植、抚育管理等技术环节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更新地块造林力度。严格按照森林法采伐后两年必须更新的规定,在全面进行采伐林地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林地承包合同和采伐更新保证书的约定,落实更新任务、明确更新地块、确定更新主体,依法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拒不完成更新任务的要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将土地另行发包造林。对已经被侵蚀的林地,要依法进行查处,限期收回,恢复林地。

      三是依法行政,巩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成果。按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林木管护网络和各项管护制度,配备专兼职护林员,实行护林承包责任制,落实护林报酬和奖惩措施。县森林公安局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查处乱砍盗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进一步抓好林地清理回收工作,将此项工作再深化、再推进,把该收回的林地全部收回并还林。

      预计泰来县造林绿化工作将在4月25日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