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检察院:创新司法救助方式 精准对接促案结事了

04.01.2021  10:56
司法救助

  12月的黑龙江,室外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室内温情传递,暖意满满。

  “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我本来是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的,检察官却告诉我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真的给我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这可真是救命钱啊!”

  “是啊,我也是检察官主动告诉我的,还到我家里和村上了解了情况,这么快就发放了救助金,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才好,这是我们为检察院送上的锦旗,请你们收下。”

  元旦前夕,在黑龙江省泰来县检察院2020年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20名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人激动地以锦旗和感谢信的形式表达被救助后的心情。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如何把这项工程做得扎实且有温度,给予弱势群体以阳大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泰来县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在办案中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推行“三个主动”举措、采取“三个一点儿”办案方式、融入“社会力量”,传递检察温度,仅这一次就发放救助金46.5万元。

      三个主动,让救助对象精准对接    

  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中发现,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后,存在不能彻底化解信访矛盾的情况。对此,该院化被动为主动,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线索、主动告知申请、主动调查核实”三个举措。

  据悉,2019年以来,办案检察官共向41名初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的信访人告知有权提起司法救助申请,其中35人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充分调查核实,最终对25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全部救助。 

 

      三个一点儿,让救助促进案结事了    

  工作中,该院创新了“三个一点儿”的办案方式,即通过申请人“放弃一点儿利益”,被执行人“履行一点儿义务”,国家“给予一点儿救助”的方式化解案件,既解决了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又达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

  李某1岁,父母离异。此后十余年间,李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其母亲无住房、无工作,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2019年,李某因生活困难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向其父亲索要抚养费。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父亲支付生活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68425元。但在执行过程中,因李某父亲经济困难并未实际履行给付义务。为此,李某母亲多次到法院、信访局等部门上访。2020年11月10日,李某母亲来到泰来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带案下访,一方面,先后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中走访,并邀请双方住所地村委会或社区人员参与沟通做思想工作,主动告知李某母亲可以为李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方面,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面对面进行交流,促进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最终李某放弃了68425元,李某父亲借钱履行了25000元。同时,检察机关为李某某申请了25000元救助金,最终圆满的办结了该案件。

  2019年以来,该院通过“三个一点儿”方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最终11名申请人全部息诉罢访并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模式给予肯定。

 

      借助社会力量,让救助融入人间大爱    

  此外,该院注重借助、整合社会力传递救助温暖,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以往司法救助不能完全解决生活特别困难的被救助者需求的情况,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办案检察官积极呼吁、借助社会力量,让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形成合力,让申请人从经济上和心理上感受到更大的温暖。

  刘某因交通事故致肢体一级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了治疗欠下了大笔外债。肇事者、被执行人宗某又因家庭贫困,以及交通事故中也致其女儿患病等原因,已经没有赔付能力。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办案检察官为积极刘某申办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在征得其同意后还积极依托网络将刘某的遭遇传播出去,希望借助社会力量给予刘某一些救助。

  泰来县爱心公益协会秘书长牛红亮作为听证员在参加该案听证会后,在其提议下,泰来县爱心公益协会向刘某捐献了一张电动护理床和一个轮椅,不但解决了刘某自己无法起身的问题,也给了刘某和整个家庭的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2020年,该院借助社会力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在办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过程中,主动发现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信访人及时给予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效能,做到应救尽救,并以小部分国家司法救助金撬动大部分执行款履行的做法,不但及时解决了困难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自2019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