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法院:热情服务温暖老人心

21.09.2015  18:38

        9月初,一位七旬老人步履艰难地走进了泰来法院立案大厅,情绪略显激动,口口声声要告状。经询问,老人是从老家佳木斯市千里迢迢地赶过来的,多年前曾在某监狱服刑,1976年刑满释放,但因当时监狱没有给他发释放证,一直没能办理落户。近四十年的时间里,他不停地向各个部门反映问题,直到2015年年初才成功办理自己的户口。老人心里气愤难平,执意要求监狱赔偿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对老人的起诉进行了登记,特别指派行政庭雷冬娜法官对老人的请求进行答复,针对老人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解释每一项法律条文,直到老人完全听明白为止。雷法官详细询问了老人的生活情况,了解到老人的困难状况后,雷法官告诉他,有了户口并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低保,改善生活状况。临别时,雷法官关切地询问老人有没有返程路费,老人面露难色,雷法官当即掏出200块钱塞给老人,让他作路费,这个举动润湿了老人的眼角,老人一再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