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法院多措并举解决商事类纠纷

29.10.2014  12:19

        年初以来,泰来法院辖区农民受去年洪涝灾害影响,民间借贷偿还能力下降,民间借贷纠纷等商事类案件呈现迅猛增长态势。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民间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该院大兴法庭主动研判形势变化,针对商事类案件制定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次立案 方便快捷

        为更好地便利群众诉前咨询,法庭前设置了告示牌,公布了法庭电话;通过“村屯法官”活动,将包村法官姓名和电话在辖区各村屯进行公示。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等商事类案件,法庭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即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方便当事人。对于首次前来立案的外地当事人,如遇材料准备不全的情况,法庭会通过“立案信息便条”的形式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减轻当事人诉累。

        集中送达 合理排期

        年初以来,潘振生庭长经过调研,对民间借贷等商事类案件作出了集中送达、合理排期和巡回集中审理的工作安排。平均每次可以给15件案件集中送达,每天保证开庭数量,这样既解决了法庭案多人少的问题,解决了纠纷,又不误农时,获得了百姓的赞誉。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将法庭开到村屯田间地头,开在了百姓的家门口,一大批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专人办案 公正高效

        民间借贷纠纷等商事类案件数量多,类型单一,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对办案效率的要求比较高。为满足当事人对案件的效率要求以及解决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兴法庭制定了专人办案制度。在公正的前提下保证效率,对于类型单一的商事类案件,由专门法官负责审理,平均每件案件的审结时间缩短为30日,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的审结效率。

        群众好评 成绩显著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大兴法庭针对商事类案件的便民措施实施以来,获得了辖区百姓的普遍好评。年初以来,大兴法庭已办结商事类案件近200起,除了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外,均调解结案,既解决了百姓的法律诉求,促进了民间金融市场的稳定,又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