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洗浴行业明码标价办法8月实施 违规洗浴行业将受罚

30.06.2015  11:56

  29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洗浴业合法经营,《齐齐哈尔市洗浴行业明码标价办法》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为方便对《齐齐哈尔市洗浴行业明码标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理解和适用,本报现就《办法》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办法》是物价局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和《关于印发旅店业、餐饮业、美容美发、浴池业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黑价检监字[2007]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洗浴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是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强化对洗浴行业明码标价行为监管的重要措施。

  哪些区域洗浴行业适用《办法》呢?适用的行政区域为各县(市)区,其中区包括中心城区(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和北三区(富区、昂区、碾区、梅区)以及九县(甘南、龙江、克山、克东、依安、拜泉、富裕、泰来、讷河)。

  营业场所需要明码标价的范围有哪些呢?有五类。

  商品类包含烟、饮品(饮料、水、酒)、洗浴用品(毛巾、洗发水、沐浴露、搓澡巾等);门票类包括男、女、儿童价格、套票价格、联票价格、会员价格等;服务类包含搓澡、按摩、刮痧、足疗、拔罐、修脚、拍奶、拍盐及套餐等;住宿类指大厅住宿、包房住宿等。第五类为其他与洗浴相关的价格。

  洗浴行业明码标价公示的方式有什么要求?

  《办法》第六条规定公示的方式为:公示板、价目簿、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务必做到摆放位置醒目,不可隐匿。

  价格签要求也较严格,经营场所使用的销售商品的价签必须是经辖区内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未经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其中中心城区的(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进行监制。在标价时必须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并且要标写清晰,内容真实完整。

  此外,经营场所的宣传用语也不能违规,如,有优惠、打折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

  政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洗浴行业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经行监督检查。

  《办法》第九条规定,洗浴业经营者不进行明码标价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作者: 廉玉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