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规范开庭树典范

20.10.2016  00:05


  10月19日,伴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海伦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关生就原告依长春诉被告郭立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担任该案审判长兼主审法官。

  开庭前,常务副院长关生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提前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详细制定庭审题纲,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正确引导庭审举证、质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充分展示了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通过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立即还款51万元,并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近一个小时。

  为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展示法院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海伦市法院开展“院长开庭月”活动,院长走进法庭,手执法槌,开庭审理案件。面对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压力,海伦市法院院领导纷纷重返审判一线,亲自开庭,亲自办案,已逐渐常态化、制度化。院领导带头办案,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有助于提升全体法官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