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法院富海法庭到农户家开庭为民办案化解纷争

15.01.2015  10:59

        日前,富裕县人民法院富海法庭充分发挥身处基层一线的优势,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村委会、百姓家中,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化解社会矛盾。

        在王某与赵某借款协议纠纷一案中,赵某因患有严重心脏病,出行不便,承办此案的富海法庭法官为方便赵某行驶诉讼权利,便于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原告王某同意后,决定到赵某家中开庭审理。

        由于条件限制,法官因陋就简,法庭就设在当事人家的客厅里,一张饭桌作为审判席,审判员身着制服,法律程序一个也不少。书记员依法向当事人宣读了权利义务和法庭纪律,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庭审中,法官引导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原被告双方已经认识多年,又在同一个村屯居住,原告王某在2012年6月向被告赵某借款6000元用于盖房,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偿还,原告为此起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异常激动,在承办法官孙海波的耐心规劝下,庭审得以有条不紊地完成,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由被告赵某偿还原告王某欠款6000元,于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很满意,连连感谢法官把法庭开到家中来,切切实实为民办案,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