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以“共享经济”“消费养老”为幌子诱骗老年人投资,判了!

24.05.2023  18:02


    近日,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一起以“投资返利”模式的集资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某君为谋取利益,未经注册在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自行创建了“凯尊家家购商城”网站,在该网站上虚构交易平台,陆续注册成立了多家公司,陈某君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被告人陈某帅负责财务,收取投资款、发放返利、提成等。陈某君制定了《凯尊家家购商城分享人章程》,根据消费投资金额的多少,由低到高设置了五个返利级别,消费投资金额越高,返利比例越大。后陈某君为进一步扩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规模,采取以投资资金的25%至35%作为管理提成,引诱他人在全国各地成立凯尊家家购商城加盟店,发展会员,并以底薪工资加投资单有一定提成的方式,招募宣传讲师或“扶商”,对凯尊家家购商城的运作进行虚假宣传,使非法集资迅速蔓延。

    2018年9月,陈某君在黑河市爱辉区先后注册成立“凯尊日用品商店”和“凯一尊日用品商店”作为凯尊家家购商城的加盟店,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共享经济”“消费养老”为幌子,通过开办启动会、加单会、讲座等形式,夸大凯尊集团的背景和实力,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其“高额返利”的骗局,并借助赠送优惠券、积分、抽奖、赠送小礼品的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加盟店每天将该店吸收的会员投资款打入被告人陈某帅指定的账户,陈某帅再按期将会员的返利款及加盟店的管理提成款返还给加盟店及会员。2019年1月,因资金难以为继,停止给会员返利。所得赃款未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君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21年4月26日被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陈某帅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21年4月26日被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陈某君、陈某帅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公安机关分别押解至黑河市看守所和孙吴县看守所,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爱辉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君、陈某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君、陈某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应当把前罪和本次犯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君、陈某帅以老年人为主要诈骗对象,对二被告人酌情从重处罚。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前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的刑罚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陈某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前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的刑罚有期徒刑五年六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经济宽裕、投资需求旺盛,且对互联网金融投资认识不足的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再以高利回报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这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声誉,不利于养老惠老政策的实施,必须依法从严惩治。法官敬告广大老年朋友,要冷静识别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和“消费返利”骗局,提升自身的识骗防骗能力。凡是宣传购物享受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的,要高度警惕;凡是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得提成的,要高度警惕;凡是没有实体经营场所,购物没有实物商品交割,代销商品后返还收益的,要高度警惕。黑河法院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切实守护好“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