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减免小微企业部分收费项目

01.07.2015  10:10

  记者从30日召开的全省质监系统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并将对小微企业实施收费减免政策,以简明的技术审查运行流程、“马上办”的时限要求、明朗的收费标准,全面打造“质量龙江”,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服务龙江经济发展大环境。

  为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省质监局将统一下限收费项目清单,对凡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下限收费,对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涉企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做到凡是涉企收费项目必须对社会公示,凡是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依法依规清理行政机关和学(协)会职能边界,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向企业提供强制性收费服务,严禁学(协)会强制性向企业收取会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将进一步规范技术专家评审收费,一律禁止行政机关人员收取专家评审费。

  此外,质监系统还将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暂停收费政策。坚决执行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免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和剂量考评员证书费等数种收费项目。(作者:王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