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开展

06.07.2015  18:53

        大庆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明确四项措施,合力组织推进“两个责任”工作开展。

        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为分管庭室的第一责任人,将该项工作与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有序实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庭室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手册记录制度,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季度检查,年底与业务工作共同考评考核。

        抓廉政教育,增强廉洁司法氛围。坚持每月廉政专题学习制度,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廉洁自律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开展岗前教育,对新选任、招录和提职晋级的干警进行岗前廉政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开展每天发布一段廉政格言警句、举办廉政知识测试、规范司法礼仪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年初以来,共组织廉政教育、廉政文化活动6场次,开展任前谈话11人次,诫免谈话5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0人次。

        抓作风建设,提升法院司法形象。整顿工作作风,强化信访、立案窗口、庭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及时整改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加强工作纪律,设置考勤机,要求全员着装上岗,对迟到早退、精神懈怠、装束仪表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互查互纠。严格经费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等经费开支等制度,严格财务纪律,科学安排支出,提倡节俭办公,杜绝铺张浪费。

        抓监督查处,遏制违法违纪现象。重点推行了廉政监督卡、廉政监察员制度,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免邮资廉政监督卡2000余份,均反馈良好;各主要业务庭分别由一名处级干警担任廉政监察员,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一线监督。完善了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络举报和信访举报“四位一体”综合受理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共收到涉及审判、执行举报案件36件,已转相关部门回复处理。突出评估、拍卖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阳光工程”,纪检全程参与鉴定机构选择过程,坚决抵制“暗箱操作”。上半年,监督参与拍卖标的物价值计2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