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护正义 一面锦旗赞法官

02.11.2015  14:33


        “感谢工农法院,感谢黄法官,要不是你们为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我们的损失就找不回来了。”10月26日上午,当事人孟某带着一面写着“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的锦旗专程来到鹤岗市工农区法院送给民一庭法官黄佳丽。

        2011年3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孟某及子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明确了用住宅及无照房与该公司调换三户楼房,竣工后,房地产公司以其中一房屋已出卖他人为由拒绝履行。孟某等三人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房地产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已出卖给他人的一户房屋的协议内容并赔偿损失。黄佳丽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了解案情,原告孟某系另外的原告母亲,生活困难,作为拆迁户至今仍有一户房屋因房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未能入住。经调解未成后,法院认定原被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所约定的权利义务成立,房地产公司对此房存在一房多卖行为,侵害原告合法权益,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败诉,对原告返还房款及一倍赔偿。一审判决后,房地产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正在执行中。

        孟某等人拿到判决书后非常高兴,多次找到承办法官,非要表示“一点心意”,但均被黄法官婉言谢绝。孟某被黄法官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精神深深感动,送来了一面锦旗,对法官表示感谢。